海奥药业生产两款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异常,涉直接接触患处的抑菌剂
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作出两则行政处罚决定。
1、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藓立净清银方抑菌液,该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违法收入共计贰佰贰拾捌元整(228.00元)。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1月20日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清银方抑菌液;
[规格]30ml;
[剂型]液体;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鲁卫消证字(2019)第0616号;
[委托单位]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虹路28号3号楼2层东
2、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消毒产品诊克®海藻多肽抑菌液,该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无PH值检验项目,违法收入约叁仟陆佰元(3600.00元),不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附录G表G.1抗(抑)菌制剂检验项目的规定。依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1月20日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对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海藻多肽抑菌液;
【规格】20ml/瓶;
【剂型】液体;
【主要原料】海藻多肽揭取液(Sargassum fusiforme (Harv. )Setch) 、聚六亚甲基双胍(0.010%-0.048%)、纯化水;
【抑制微生物类别】本品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等有抑菌作用;
【使用范围】适用于皮肤的抑菌,清洁及护理作用;
【使用方法】常规皮肤清理,然后用本品涂抹于患处;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鲁卫消证字(2019)第0616号;
【生产企业】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大沙路18号J205、J206;
【生产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虹路28号3号楼2层东。
青岛热搜君查询发现,海奥药业(青岛)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上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成立于2016年,实际上该企业已多次因违反消毒产品相关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
其在疫情期间被东营市疾控中心检出生产的抑菌隔离液产品标签中存在无检测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的内容;2020年其生产的抑菌凝胶,涉嫌无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品;2023年8月检查发现,其生产经营的诊克®海藻多肽抑菌液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本文文字部分由青岛热搜君原创/编辑,感谢青岛热搜网提供算力支持,转载请注明)青岛同城交流组青岛热搜君青岛热搜青岛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