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买卖卫生口罩和洗手液的通知(备注:韩国政府发文)
禁止买卖卫生口罩和洗手液的通知(2.5天,20 .2.4(星期二)17:30)(备注:韩国政府发文)
原文请访问:
https://www.mfds.go.kr/brd/m_99/view.do?seq=43945&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以下是译文:
□为防止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开发而抢占和销售保健口罩和消毒剂等的行为,政府已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保健口罩和消毒剂的通知》。从20:2.5(星期三)02:00起立即实施
of禁止买卖行为的主题和标准如下。
①(适用产品)卫生口罩和洗手液
②(申请人)制片人,卖方
③(买方的判断标准)自调查之日起,将平均每月销售量的150%以上存储到19天或更长时间的行为。
*在19年内,新企业主必须从营业开始到调查日期的平均月销售额的150%以上保持5天以上,并且自购买之日起10天内没有退货或出售的企业主
④(调查和打击)报告中心的建立和运行(KFDA,每次尝试)和联合执法打击(KFDA,FTC,IRS,每次尝试)
⑤(时间限制)从20.2.5的02:00到20.4.30
□作为关于禁止买卖行为的公告,任何人都可以向KFDA和每个负责买卖的市政当局举报。
当KFDA和每次尝试都被举报或确认为违法时,KFDA会检查是否违反法律,而主管部门KFDA会采取措施,例如向执法机关提出更正命令和控告。第十八条(该法的执行令)
the根据《价格稳定法》第26条,进行买卖行为的人将被处以两年以下的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将永远不会容忍影响公众安全的市场动荡,并会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January自1月31日起,由120名成员组成的30个小组组成了政府联合镇压行动(KFDA,KFTC,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对90个地点进行了调查,警察和海关部门响应了禁止买卖的公告。极大地扩展到180
violate违反买卖行为的交易行为(价格稳定法),合谋导致价格上涨等不公平行为(公平贸易法,电子商务法),逃税和利润(国民税基本税等)对背部反应强烈
※注:1.关于禁止买卖卫生口罩和洗手液的通知
2.接待处,举报购买食堂等行为
战略财政部
世宗特别自治市Galmae-ro 477
第一条(目的)本通知应通过防止因使用快速变化的卫生口罩和洗手液价格牟取利润而避免买卖利润的行为,从而促进公共卫生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其目的是根据《价格稳定法》第7条指定买卖商店的行为。
第2条(适用的物品)本通知适用的货物应根据《药品事务法》第2条第7款的规定,佩戴健康口罩和洗手液。
第三条(申请人)本通知书适用的人(以下简称``经营者)是生产或销售卫生口罩或洗手液的人。
第四条(禁止出售食堂等)①经营者不得以牟利为目的过度佩戴卫生口罩或洗手液。
(2)经营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出售卫生口罩或洗手液。
第五条(确定食堂销售行为的标准)①第四条规定的食堂销售行为的判定标准如下。
1,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运营的企业,在调查当天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存储的月平均销量超过150%;
2.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开业的企业,自开业至调查之日,应将其平均月销售额的150%以上保留5天以上。
3.对于自调查之日起少于两个月的企业,自购买之日起10天内不退货或出售的行为。
(2)如果有正当理由由于调查时消费者的退货增加而导致相关公司被迫过多地存储产品,或者由于难以支付退货成本(如燃料成本)的少量存储而避免销售,则适用第4条和第1款。可以排除。
第六条(限制与举报)①食品药品安全部和各省市应当建立和运行卫生口罩和手消毒剂购销举报中心,以使本通知的顺利执行和实施。
②为了打击卫生口罩和洗手液,食品药品安全部,公平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和韩国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各省市联合成立了执法小组。
③食品药品安全部应收集各省市的执法结果,并定期将其结果通知战略财政部。